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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政策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6-3-10 20:13:51

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国家试点学院)

1.招生对象

具有优良的数理基础,优异的发展潜能,浓厚的社会责任意识,良好的个人综合素养,强烈的航空报国情怀,志愿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国家试点学院)”专业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2.招生计划:20人

3.招生专业:飞行器动力工程(国家试点学院)

4.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者;

(4)具有航空模型制作或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前六名或世界级比赛前八名者;

(5)考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突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5.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中国心计划”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以内(江苏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并获得专家组一致推荐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江苏40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最高可享受降分至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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